两家法院配合传唤 女婿垫付执行案款
作者:杨涛 发布时间:2010-03-01 浏览次数:402
被执行人刘学义因拖欠杨贵军塔吊租赁款,2005年经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刘学义支付申请人杨贵军租赁款、违约金、诉讼费计18000余元。案件生效后,刘学义长期在外行踪不定。
鉴于被执行人刘学义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其阻挠执行的行为作出书面检查,本院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被执行人刘学义因拖欠杨贵军塔吊租赁款,2005年经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刘学义支付申请人杨贵军租赁款、违约金、诉讼费计18000余元。案件生效后,刘学义长期在外行踪不定。
鉴于被执行人刘学义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其阻挠执行的行为作出书面检查,本院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