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江阴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创新促工作、以和谐促执行,通过五项措施加强行政非诉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强化执行协调和解力度,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诉前调解制度,严把立案关。行政庭负责收案审查非诉执行案件,在立案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把握当事人心理,让当事人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及理由,消除双方的抵触对抗情绪,促成和解。针对协调不成的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围和申请执行条件的,都依法予以立案,绝不允许将疑难复杂、执行难度大的非诉行政案件推诿扯皮,不按法律程序受理。

 

二是规范执行流程,加强执行配合,做好执行分工,将和解、立案审查和强制执行工作细化到个人,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案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明显不足,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或者适用法律有明显错误,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裁定不准予执行。

 

三是采用灵活的执行方式,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措施为辅的原则,找准有履行能力、又不愿意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使用强制措施;对一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签订履行承诺书,注明履行时间;对于一次性履行有困难的人员,采取分期按月履行的方法。在释法说理的同时,慎用强制措施,在体现法律强制力震慑效应的同时,更多体现的是人文关怀。

 

四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执行座谈会,一方面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与行政执法人员交流执法过程中的多发性问题,对非诉执行案件集中反映的执法主体不适格、调查取证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够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共同探讨对策,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妥善解决执法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开展执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定期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和农村,开设法律讲堂,以典型的案件说法,普及非诉执行法律知识,督促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从而降低非诉执行案件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