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紧扣全院“决战基本实现现代化司法保障服务年”主题,积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三大工程”,为张家港市加速实现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能动司法为主线,实施“司法护航”工程。优化司法指导服务,研究当前经济领域涉法涉诉突出问题,适时召开司法指导专题会议,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法院工作站”优势,加强法律指导和司法协调,对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健全涉及新征收条例司法解释的工作机制,瞄准重点地块,抓好重点纠纷,积极推进全市征地拆迁领域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以矛盾化解为基点,实施“司法惠民”工程。创设“社区法庭现在开庭”机制,精选典型案件实地开庭,组织群众旁听评议,指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开展民生保障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食品安全等犯罪,妥善审理劳动用工、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纠纷,保障民生权益;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平台,构建与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紧密合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覆盖全市的调解网络;通过交流例会、走访调研、情况通报等手段,全面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率,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实施“司法便民”工程。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升级工作,全面优化诉讼服务职能,打造群众满意的诉讼服务窗口;以固定巡回审判点和驻村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定期开展巡回办案、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拓展为基层群众的诉讼服务方式;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按期完成法院新大楼和开发区法庭建设,做好凤凰法庭的筹建工作,提供更加优良的诉讼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