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酬归途被撞成植物人 工伤认定引三方争执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10-02-25 浏览次数:417
一场在连云港的促销活动结束的当晚,李某带下属许某陪总部来的领导喝酒,结束后他骑摩托车送许某返回住处,因酒精作用,结果发生车祸,许某脑神经受损,虽经全力抢救,可仍处于“植物人”状态,不知何时醒来。尽管公司主动承担了一部分治疗费,然而后期巨额治疗费无着落,许某家人认为是因参加公司应酬导致,应认定为工伤,得到有关部门认可,但该公司并未接受。后该案一直诉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连云港市中院“圆桌会议”协调,日前,公司当场向许某一方兑现了105万元补偿款,并撤回了上诉。
祸起“酒后开车”
这件事的起因要从2008年说起。当时,许某为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黄金搭档”)淮安办事处的职员,任职于该公司淮安办事处,工作地点则是该办事处的派出机构连云港代表处。
同年
许某是海门人,家里生活不富裕,妻子是一般的工薪族,孩子正读高中,顶梁柱的倒下对这个家庭不啻为一个晴天霹雳,每天流水般的医疗费,已使这个家庭重负难担了,但治疗费还不知在何处。
工伤认定节外生枝
事故发生后,黄金搭档公司总部十分重视,主动承担一部分治疗费。但许某后期的治疗仍需巨额费用,这笔钱谁来出呢?许某妻子认为,丈夫出车祸是因参加公司应酬事务所导致,应该认定为工伤,由公司承担。可公司对此存在不同的意见。
为讨一个说法,许妻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最终被认定,许某的伤情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对此,黄金搭档淮安办事处提出,工伤认定书适用法规不正确,不接受工伤认定,便向新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有关部门的认定。于是,淮安办事处不服,又向连云港市中院提起上诉。
许妻心急如焚。对一位脑部受损的病人来说,越早治疗,康复机会越大。然而,公司又为求说法和有关部门打起官司,这无疑会拖延丈夫的治疗,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公司垫付医疗费花的差不多了,无奈之下,又向亲友举债数十万元。许妻坚信奇迹一定会出现。
圆桌会议平诉争
承担该案审理的连云港市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同样着急,他们仔细研究法条法规,多方奔走了解当事人诉求,决定启动“系统和解机制”,即首先中院行政庭研究确定了协调预案,接下来召开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加的“圆桌会议”进行协调。经过多轮的磨合协商,法官仔细分析了各方的利益和继续僵持的弊端之后,提议黄金搭档公司对许某的伤情做一次性补偿,不再继续争论工伤认定问题,一切以许某的治疗恢复为首要考虑因素。
法院的意见得到了黄金搭档公司的重视和积极配合,经过研究后公司决定对许某的治疗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今年春节前4天,黄金搭档公司和许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金搭档公司兑付105万元和解补偿款,有关部门撤销了工伤认定,该公司淮安办事处及许妻均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日前,黄金搭档公司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公司为所有员工购买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