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的过程中,维扬法院结合司法实践,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诉讼指导,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将学习热情转化成为民司法的推动力。

 

对于部分举证意识不强,以为只要说理充分即可胜诉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其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依法按时举证;对起诉时不注意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知道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其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督促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缺乏庭审经验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其庭审程序和规范,告知其自身在诉讼中应起到的积极作用,帮助其围绕重点阐明自己的主张,防止其过分依赖委托律师,增加自己的诉讼成本;对怀疑调解书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其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意义,并适时地提醒其应当享有的权利,避免其受对方代理律师的诱导,接受不合理的调解方案,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诉讼指导,当事人了解了诉讼的基本程序、法律风险等等,一般能够合理预期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从而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与法院工作人员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当事人对法律和法院工作的陌生感也能够消除,为树立法院公信力、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