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海安法院通过“五项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一是执行信息公开。公布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方便当事人查询;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随时了解案情;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一并告知案件信息查询密码,当事人根据执行案号和姓名在互联网上随时查询案件执行情况;随案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提示当事人执行风险;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部分“老赖”,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上公开曝光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信息,加大执行威慑力。

 

二是执行日志公开。建立全院执行法官工作日志,由部门内勤记录每位承办人每天的执行案件、执行去向、执行用车等情况,由执行法官详细记录每个案件的执行日程、执行措施、执行方式等,记入卷宗供当事人查阅。

 

三是执行进度公开。每月由专人制作并发布执行情况统计报表,对各执行实施组月结案数、未结案数、各承办人结收案比、执结率、每个案件的执行到位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定期向全院和案件当事人公开。

 

四是执行措施公开。为每个执行实施组配备数码相机和硬盘式摄像机,指定专人对每个案件采取的执行措施进行摄像,对终结执行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矛盾激化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五类案件”执行过程全程摄像,制成光盘入卷归档,并可以向当事人提供。

 

五是执行联络公开。推行“执行接待日制度”,每个执行实施组每天安排一人负责接待当事人,解答当事人咨询、疑问,在增进沟通了解的同时减少信访投诉,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