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坚持多管齐下,做到“五个到位”,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以来,已有效化解3件涉诉信访案件、5件涉诉信访苗头案件。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主动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平安丰县”建设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制,建立信访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一件信访、一名领导、一套人员、一问到底”,院长负总责,层层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错案纠正到位。对错误的判决、裁定和执行案件坚决予以纠正。重点抓好上级机关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社会反响强烈的,因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而导致错误判决、裁定和执行的等案件。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了错案纠正联合处理机制,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积案消化到位。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仍未办结的,上级机关交办的、超过规定交办期限仍未审结的,既无法定审限又无规定期限、超过一年仍未审结的案件,彻底予以清理。同时对发生多年积压案件的原因进行剖析,建立健全杜绝发生积案的制度机制,促使全省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四是矛盾疏导到位。深入了解来访当事人的来访原因,及时进行疏导,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持法理并重,做到以理服人;坚持情爱相融,做到以诚感人。”对因案件裁判有疑问的来访人,由主审法官面对面进行答疑,促使其服判息访,对经疏导解释仍未服判息访的当事人,由接访人员与相关庭室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无法解决的,直接向院领导汇报直至最后解决。

 

五是跟踪防范到位。对来访当事人进行登记造册,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信访原因等有关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回访,及时掌握其思想状态,避免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重点、热点、易激化的问题,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