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海法院结收案比78.43%,民事案件调撤率86.35%,一审服判息诉率95.5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3%,名列全市法院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创新审管模式,在强化案件质效管理上采取的“四表工作法”。

 

质量评查登记表。在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对法官从庭审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卷宗归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式两份逐项填写表中,并要审判人员和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签字确认,此表既可以作为审判管理的工作台帐,又可以作为《整改措施反馈表》的重要依据。

 

整改措施反馈表。有关部门收到质量评查登记表后,三日内组织全庭同志进行认真讨论,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填写整改措施反馈表,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审管部门存档备案。

 

法官业绩明细表。该表全面记载每位法官所承办案件的信息和反映数量、质量、效率的相关指标数据,包括所有案件的收、结、存情况,结收案比、审理周期、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均衡结案度等多项指标,非常直观地反映每位法官和审判业绩及其在部门、本院范围内纵向、横向排名情况。通过此表使每位法院对自身工作一目了然,从而起到自我鞭策、自我激励的作用,同时又作为院开展的“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办案明星”月月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

 

审管工作指示表。该院针对审管工作中各部门的审判运行态势和审判业绩考核等情况,对各部门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或审判管理的薄弱环节、薄弱指标,填写审管工作提示表,由院领导签发后,转发有关部门,促使全院上下合力做好审判工作,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