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贯彻落实“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会议精神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25 浏览次数:24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召开的“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东法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研究方案,明确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以三大部署打一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攻坚战。
一是作风建设强化年。作风是司法机关的第一形象,是法院社会公信力的决定因素。2010年启东法院建设要在推动工作中转变作风,在转变作风中抓好落实,树立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成立“作风办”领导小组,落实“作风建设强化年”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法院内部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任务,以工作理念取得新突破、行业创建取得新突破、工作业绩取得新突破为落脚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广泛动员,创新思路,狠抓措施,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创新活力强的法官队伍,从而树立法院权威,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执行透明优化年。好的执行作风,是靠制度“管”出来的,是靠舆论“促”出来的。通过督查监察来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度的进一步优化。督得严才会有进度,盯得紧才会有效率,两者兼备才会更加透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矛盾和困难,要及时向院领导及当事人通报、及时会办、及时解决,让当事人了解执行进展,确保件件有实效、事事有反馈,减少当事人因无法执行到位而产生的信访、上访等情况的发生。加强“纠风治乱”,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媒体舆论的作用,健全行风监督和群众举报制度,使每位干警在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上都不敢掉以轻心、心存侥幸。
三是纠纷调解深化年。按照南通中院的部署,通过开展“深化调解年”活动,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法院调解工作审判管理水平。通过强化活动组织领导,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全员调解、案结事了原则,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推进立案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行政协调、刑事调解、申诉和解、执行和解、人才培养、调解管理和调解宣传,力争全年民事调撤率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