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整顿纪律作风,力求四个“明显”
作者:徐玉洁 发布时间:2010-02-24 浏览次数:232
新年伊始,射阳法院为了强化全院干警在新的一年里的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正,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耿晔明的领导下,由纪检组长部署,于
一、思想认识要有明显提高。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要有新的提高。坚决摒弃和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权为民用。
二、纪律观念要有明显增强。干警都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责任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严肃的纪律保证院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作风要有明显转变。克服工作作风飘浮、工作不负责任以及追求奢华、讲求排场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作风,真正成为“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四、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信访投诉、发改案件要有明显减少,办案效率要有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