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及部分干警获常熟市委、市政府表彰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10-02-24 浏览次数:291
近日,常熟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肯定了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此次表彰中,常熟市法院荣获“常熟市2009年度市级机关‘公仆杯’竞赛得杯单位”、“常熟市2009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常熟市200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院民一庭、执行局获“常熟市2009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梅李法庭被评为“2009年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十佳基层站所”。该院谷建昌同志被评为“常熟市2009年度城市化工作先进个人”,邵卫刚、王东辉同志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09年,面对复杂变化的宏观环境和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常熟市法院立足审判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增后劲”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解放思想,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常熟市实施“经济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常熟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之下,继续开拓进取,坚持能动司法,坚决贯彻落实服务“三保”的各项举措,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