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树立四个品牌、放大四种效应”全面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朱薇 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02-23 浏览次数:374
江苏省大丰法院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扎实部署,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公信”为原则,以追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司法的内部认同与外部认同相统一”为目标,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
一、树立“规范司法”品牌,放大公正效应
一是以集约化管理促进规范。着力构建院长宏观管理、审管办中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和法官自主管理模式,规范审判执行的质效管理。在全院树立全员、全面、全程的质效意识,建立层级报告分析机制,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对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各流转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管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适时予以调控,确保案件质效。
二是以精细化管理促进规范。着力抓好立案环节、分案环节和定案环节的监控,规范审判执行的流程管理。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认真热情对待群众诉求,从“进口”让诉讼群众感受到司法的规范。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随机分案,坚决杜绝非程序化指定部门、指定人员办案的现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从“道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合议庭、独任审判案件定案管理暂行规定,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发挥院、庭长监督把关作用,从“出口”把握好案件质量。
三是以科学化管理促进规范。着力抓好基础指标、重点指标和问题指标的动态,规范审判执行的指标管理。在抓好基础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调撤率、发改率、上诉申诉率、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等重要质效指标的提升,以点带面,寻求突破,促进规范;将上诉案件、发改案件、超期案件、瑕疵案件、信访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形成“一案一评、一案一议、一案一报”的模式,进行专题剖析,总结整改提高,促进司法公正。
二、树立“廉洁司法”品牌,放大公平效应
一是以“静态”管理促进廉洁。通过制度落实和文化建设,培养干警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内化于心,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结合各项廉政规定,根据各责任主体岗位职能的特点和廉政风险,制定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使廉洁司法成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名言警句标牌;通过宣传栏、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张贴和播放审判纪律和行为规范;印制“五个严禁”卡片,让干警随身携带,作为干警的“护身符”,通过造浓氛围进行静态陶冶。
二是以“动态”督查促进廉洁。通过检查督促和行为监督,提升干警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外化于形,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成立专门的执纪检查组,对干警“五个严禁”、司法礼仪等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并有针对性走访案件当事人,抓好案中监督和案后监督。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审判、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干警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通过宣传发动,恳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方便群众监督。
三是以“常态”警戒促进廉洁。通过长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筑牢干警抵制腐败的思想防线,潜化于行,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建立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度,把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度,作为干警考察、评比、奖惩、晋升、调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健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尚不构成违纪的行为,实施诫免谈话、调离工作岗位、下岗学习、劝其辞退等组织处理。
三、树立“阳光司法”品牌,放大公开效应
一是以保障知情权提高认同度。抓住知情权是阳光司法的根本,将司法的基本信息向群众公开,提高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字幕、手册、图表等形式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的流程、方式、风险等信息予以公开;通过案件查询系统将案件进展等基本信息予以公开;通过通报、媒体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报道法院重要工作、重点活动和重大案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以保障参与权提高认同度。抓住参与权是阳关司法的重点,将司法的过程向群众公开,提高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则,满足公众和媒体要求参与的需要;尽可能避免缺席审判,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权;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过程要公开透明,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加强人民陪审和巡回审判,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
三是以保障表达权提高认同度。抓住表达权是阳光司法的关键,将司法的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群众对司法的认同。认真落实法庭质证认证制度和辩论制度,保障当事人充分表达观点,认同质证结论;加强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愿,使判决结果得到认同;采取以案说法、文书公开等形式,在引导群众评议、引导价值导向的同时,提高社会对司法的认同。
四、树立“为民司法”品牌,放大公信效应
一是以加强思想建设提升公信力。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继续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学习陈燕萍同志等主题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干警政治上清醒、履职上勤勉。兴亲民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满腔的热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从思想上反映“为人民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公信力。积极推进“人才兴院”战略,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兴学习风,与高等院校挂钩联系,定期举办法学教育培训班,提升法律素养;与省内优秀法院建立友好协作关系,选派人员挂职锻炼学习;深入群众,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经验和规律,真正从能力上适应“为人民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公信力。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兴服务风,坚持文明礼貌、坚持人文关怀、坚持优质服务,坚决克服和杜绝冷、硬、横、推、卡的衙门作风,以文明司法促进形象提升,真正从作风上体现“为人民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