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落实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伍晓伟 杜新珍 发布时间:2010-02-23 浏览次数:234
22日,金湖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动员大会精神,以“六个抓手”为切入点确保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抓源头治理。围绕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审判目标,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坚持案件终结评查制度,发挥案件评查监督、纠错职能;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以透明公开促公正公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保证案件高效流转;完善细化审判质量评估考核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判前释法明理,判后答疑解惑,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彻底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理顺情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是抓诉讼调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缓和社会冲突,妥善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方面的优势。不断加大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和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拓宽调解范围;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要求干警人人树立调解意识,积极参与案件调解。
三是抓初信初访。实行院领导定期接访、庭长轮流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谁接访、谁处理”,确保对初信初访群众做到接待咨询到位、处理问题到位、督促反馈到位。对所有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四定一包”信访工作责任,明确包案领导、确定责任人员,确保信访工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四是抓排查化解。对近年来办结的案件摸底排查,对有矛盾隐患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逐人登记造册,邀请部分知名律师、基层业务骨干、本院资深法官联合组成审查组,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审查,努力化解一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机制,建立起化被动为主动的常年性、持久性的领导“下访”制度,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下访、大化解”活动,为广大群众与法官互动提供平台。
五是抓队伍建设,树立公正、文明、亲民、务实、清廉的法官形象。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法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首要标准,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案件,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增强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全面提高法官干警的司法水平。
六是抓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查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信访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办案责任和接处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