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抓好六项工作推进司法延伸服务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0-02-23 浏览次数:251
丰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全院上下强化司法能动性,延伸审判职能,将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立案窗口达标创优”活动。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上岗服务。在立案大厅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官约见、费用缴退、上诉移送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落实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判后答疑制度。设立午休立案值班岗,为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建立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部门、法院行政庭、立案庭和执行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探讨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纠纷的新途径,关注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因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组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保护等问题产生的群众性争议,促进“官民”和谐。
三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单位献计献策,使有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发挥好司法建议间接调整社会管理的功能。同时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要求每名审判员每年应向有关单位提出的司法建议不少于其所受理案件的1%。
四是大力推进“法律五进”活动。积极组织全院法官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入学校校活动。通过公开审判、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年度全力以赴抓好优秀法官联系重点企业、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制度。
五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工作。积极协助辖区乡镇建立并完善组、村、乡镇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传授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化解基层。
六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帮教工作。在辖区中小学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实行判后谈心和回访制度,鼓励未成年罪犯重树生活信心和改过自新的勇气,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