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924,江苏省苏州虎丘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仓库保管员与保安合谋侵占公司财产的职务侵占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徐胜、谢鹏立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责令二人退赔尚未追回的赃款13.6万元。

2007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徐胜、谢鹏立按事先商量方案,先由保安谢鹏立联系货车并放行该车进入公司装货,由仓库管理员徐胜驾驶叉车将铜球2吨装上车后,仍由保安谢鹏立在门岗将该辆货车予以放行并进行销赃。分得赃款后谢鹏立将钱寄回山东老家用于支付礼金购买结婚用品,但刚结婚没过几天他就警方抓获。经过鉴定2吨铜球价值13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胜、谢鹏立利用担任仓库管理员、保安的职务之便,共同将非国有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