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集婚礼礼金 构成犯罪告别新婚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1244
2007年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徐胜、谢鹏立按事先商量方案,先由保安谢鹏立联系货车并放行该车进入公司装货,由仓库管理员徐胜驾驶叉车将铜球2吨装上车后,仍由保安谢鹏立在门岗将该辆货车予以放行并进行销赃。分得赃款后谢鹏立将钱寄回山东老家用于支付礼金购买结婚用品,但刚结婚没过几天他就警方抓获。经过鉴定2吨铜球价值13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胜、谢鹏立利用担任仓库管理员、保安的职务之便,共同将非国有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