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告俩子讨赡养费 法官联手“老娘舅”劝和一家人
作者:许惠珍 耿莉 王达雷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374
2010年1月初,八旬张大爷一纸诉状将长子和次子告到苏州市金阊法院,要求两儿子支付赡养费近2万元。结果,在金阊法院、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以及“老娘舅”工作室共同努力下,一家人终于达成和解。
张大爷与老伴共生育四个儿子——张大、张二、张三、张四。老伴已于1995年去世,张四患有先天性精神病。自1989年张大爷退休至今,张大和张二既没给过张大爷一分赡养费,也没照顾过张大爷一次饮食起居。2002年4月,张大爷不幸患上脑梗塞,半身不遂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至此,唯有三儿子张三含辛茹苦地照顾张大爷的日常生活并支付期间的生活费与医药费,同时,还承担起照顾精神病人张四的生活起居重担。
2009年12月,张大爷的病情进一步恶化,需要尽快住院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是张大爷已无力负担高额住院费及医疗费。考虑到张大、张二本应在积极赡养老人方面起带头作用,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越想越窝火的张大爷一怒之下把两个不孝子告上了法庭。受理该案之后,法院方面考虑到赡养关系的特殊性,委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案进行调解。街道和社区两级调委会的调解员介入矛盾中心,深入了解情况,原来张大和张二一直认为张大爷偏心眼,在家产分配问题上老是向着老三。
“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父母的不会偏心只会揪心!”“张三负责照顾老人和患有精神病的张四,多拿点也符合情理啊!”调解员对症下药,对张大和张二你一言、我一语地摆事实讲道理,态度诚恳、语气柔顺、娓娓道来、以理服人,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劝解工作,终于说服兄弟俩接受法院为他们安排“真正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