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1下午,灌南法院门前突然鞭炮齐鸣,刘某等50多名民工领取法院执行到位的120万元工资款后,自发敲锣打鼓来到灌南法院门前,点燃鞭炮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09年春天,刘某某等52人农民受聘于连云港市金华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在该公司承包的灌南开发区连云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施工。10月份工程竣工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部分工程款拖欠不付。金华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为讨回农民工工资起诉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灌南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1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非但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还将在灌南的公司人员全部撤回南京本部。应52名民工要求,金华职业顾问有限公司于20091211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灌南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次日即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账户,并将该案与其他16件案件共同列为重点案件,紧锣密鼓地安排调查取证、财产查询、寻找被执行人下落。201029中午,执行110接一申请执行人举报,称被执行人在常州有可供执行财产, 5名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常州。当天下午4时许,刘某举报被执行人连云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在南京建邺区出现,请求立即派员执行;法院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赴南京找罗某谈话,一路向常州查询被执行人公司财产。当晚,赴南京执行小组在某宾馆截获,连夜将其传唤至灌南法院谈话,查明其授意废弃被查封账户另立账户逃避执行的事实,即限定时间,让其安排兑现,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罗某安排其会计携款到法院履行连了全部义务。

 

考虑到春节将至,农民工急需生活资金,当天清晨,灌南法院即将120万元兑现款分发到52位农民工手中。农民工在宴请执行干警被婉言谢绝后,遂自发在法院门前燃起喜庆的爆竹,表达对执行干警的谢意,遂出现本文开头的感人一幕。(公司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