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四个拓展”创新特邀审判监督形式
作者:丁莉华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286
近日,相城法院增聘13名各乡镇司法所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特邀审判监督员。至此,该院特邀审判监督员已达27名,为全方位、多层面监督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拓展监督人员,全程接受监督。基层司法所长和律师与法院工作联系密切,他们的加入使特邀审判监督员队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等“旁观者”拓展到审判工作的“协助者”和“参与者”,将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拓展到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督”。
二是拓展监督层面,直面基层一线。相比于来自区级机关干部或乡镇分管领导的审判监督员,司法所长来自基层一线,拥有多年调解经验和群众工作威信,可直接了解、征询周围群众对法院、法官工作的意见并第一时间反馈,实现基层群众对法院的“直线监督”。
三是拓展监督深度,实现良性互动。将律师聘为审判监督员,充分发挥其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优势,见证、监督审判质效与作风;充分发挥同为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对法官进行“面对面监督”,对公正廉洁司法更具促进作用,并能及时针对法官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性建议,推动审判监督向纵深拓展。
四是拓展监督效果,共促和谐稳定。以特邀审判监督为平台,加强法院与基层司法所“诉调对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时、当地;加强法官与律师互动,通过律师对当事人的法律指导,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方共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