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邳州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2009年受理各类案件案件9562件,同比上升4.22%;审结各类案件9527件,同比增长4.88%.收案总数、审结总数及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2010春节期间,邳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马不停蹄地忙办案、抓执行,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组织全体执行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促使大批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据统计该院共清理执行积案85件,执结标的额达600余万元,让案同比增长明显,实现执行工作实现“扭亏为盈”。案件当事人亲身感受到党政府的关爱,感受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浓浓真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细胞,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企业经营状况,事关经济增长、金融安全、职工就业乃至社会稳定大局。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永安市工业增长的重要支撑点,是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因此,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创新,为非公制经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邳州法院责无旁贷。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板材企业资金链断裂,出口订单减少,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各类民商事纠纷明显增多,执行案件数量也相应增加,邳州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发现不少企业因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便弃企避债。由于市场的购买力下降,对执行财产的变现处分产生影响,法院拍卖财产不再像以往那么顺利,流拍增多,特别是房地产和生产设备等,经常要多轮降价,除了变现难,变现的价值也偏低。另外,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严重。已受理尚未执结的此类“弃企避债”案件445件。如:新博大木业有限公司、有源木业有限公司、保金木业有限公司、华楠木业有限公司、荣泰木业有限公司、英强木业有限公司、金阁钉业有限公司、育才中学等数十家企业。

 

该院坚持从自身职能特点出发,把服务企业科学发展具体化,直接落实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的具体实践中。对涉及企业经营保障的案件做到快审快执,积极帮助企业清收清欠债权,尽快回笼货款,解决三角债、执行难、资金链紧张等问题。慎用采取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对中小企业加强诉讼指导、风险释明和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管理,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对板材企业被拖欠货款的案件法院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尽快收回被久货款,确保资金安全。对板材企业被诉案件,尽量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又不影响债权人权利实现的保全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邳州法院执行工作彻底扭转了以前执行工作的低迷态势实现“扭亏为盈”。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直接关系到“公正高效权威”的实现和社会和谐与稳定。以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作为第一目标,以和谐执行为第一选择,以强制措施为辅助手段,在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当事人各方的监督,坚持执行公开透明,维护执行当事人知情权,通过执行公开提高和谐执行的社会公信度。邳州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法情相融、法理并重、宽严相济、公正文明的“和谐执行”方法,树立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