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切实服务“三保”,维护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在市中院统一部署后,建湖法院迅速开展执行“春风行动”。据统计,该院自22开展该项活动以来,共依法对32名经明理释法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执结各类案件148件,执行到位标的达378万余元。具体措施如下:

 

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将执行“春风行动”列入工作重点。在财力物力上,院党组坚持向执行工作倾斜,为执行局配置和更新交通工具、执行器械等,增强执行装备实力;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安排执行干警集中就餐,保障执行人员的通讯费用,保证执行干警全身心投入执行工作。同时,院领导率先垂范,参与协调涉房地产、涉企案件。在执行“春风行动”中,该院院领导亲自参与执结13起案件。

 

突出工作重点。该院分两阶段开展执行“春风行动”,22212开展“春节集中执行会战”;223410开展“金融”等专项执行。该院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在第一阶段,重点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种种原因未执行到位的案件,特别是涉及特困群体、农民工工资等类型的案件,穷尽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二阶段将重点针对外界干扰因素多、执行阻力大的“涉府”、“涉金融”、“埠外”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明确职能分工。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分别设立执行协调组、实施组、后勤保障宣传组,各小组之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接警后快速反应并果断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在县城接警10分钟内到达,县城外近距离接警30分钟内到达,县内边远地区接警45分钟内到达。

 

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建立、严格落实执行“春风行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要求,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执行工作实现预期目标与效果。同时,将“春风行动”与常规执行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长效社会救助机制相结合,全方位推进执行工作,力求执行“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监督。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推行“阳光执行”,邀请盐城电视二台“七点看法”栏目组和建湖电视台记者深入执行一线,跟踪监督执行工作,确保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同时,通过媒体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与困难,从而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特别是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曝光,以案释法,倡导社会公民形成自觉履行义务光荣、拒不履行义务可耻的诚信观与荣辱观,为执行“春风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