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迅速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250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形成贯彻会议精神的合力。马志相院长提出,这次在省法院开展的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提出的一项积极、主动、及时的行动。2010年在南通法院范围内开展“深化调解年”活动与全省法院开展的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是同方向、同焦点的行动,全市法院一定要迅速统一思想,把“深化调解年”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自觉纳入到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中,形成贯彻会议精神的强大合力。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行成务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马志相院长提出,全市法院要根据这次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中确定的五项重点,于近期由法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和各个条线,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层上,制定出务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尽量做的量化、科学、能解决实际问题。根据会议要求,更加充分发挥好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做好人、财、物、政策的倾斜工作。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原有的基层上实现再巩固和提高。在队伍建设上,深入学习和推广陈燕萍工作法,以典型引路,全面实现法官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能力的再提升。
三是召开院长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全面部署任务。马志相院长提出,南通中院于3月中旬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出台贯彻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实施意见,做到丰富工作载体、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序时进度、加强工作考核,要求基层法院作交流发言并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将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作为全市法院一个统领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以最大的力度、最实的措施,坚决做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