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积极开展“三项参与”强化社会管理取实效
作者:周从华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260
涟水法院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三项参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效果,连年被当地党委评为“服务经济建设先进集体”、“政法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一、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创建。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保护功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减少了社会对抗;积极采用帮教回访等各种方式,增强失足青少年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深入村(居)联系干群,现场指导并帮助“六有六无村居”创建,增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积极参与诚信体系打造。该院加大对涉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财犯罪分子,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返还和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审理好借贷纠纷等商事案件,严格执行诚实信原则,维护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效力,坚决制裁规避法律、恶意逃债的行为;加大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力度,穷尽一切办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力争生效裁判及时执行到位。
三、积极参与“官民”关系调节。该院不断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力度,在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力通过协调方式解决纠纷,促进“官民”和谐,2009年行政案件撤诉率达91%;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机制,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9年行政首长出庭率为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