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节日临近居民容易放松警惕致使盗窃得手的情况,210日上午,南京建邺区法院刑庭庭长马梅琴法官一行来到南苑健园社区,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庭审结束后,马庭长现场向社区居民介绍了近期辖区盗窃作案的特点及居民应当注意的防盗措施,提醒节日期间勿忘家庭财产安全。近百名社区群众旁听后,纷纷感谢法官及时送法给予的防盗提醒。

 

19894月出生的何某来自四川农村,高中毕业后,父母送他来南京某烹饪学校学习厨艺,在通过考试即将取得厨师资质等待证书期间,何某学会了赌博,经济上的入不敷出让他走上了入室盗窃之路。 20091013凌晨,何某窜至本市河北大街某住户,攀爬入室盗得一沓旧粮票和小面额钱币,未被发觉的侥幸让他在半个月内连续作案7起,直至被失主当场捉住拖出床肚送至警方而案发。庭审中,何某对检方的指控予以承认,并当庭向法官及旁听群众鞠躬,忏悔因自己的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方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在短时间内多次入室盗窃作案,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结束后,马庭长结合近期盗窃案件的特点,对广大居民进行了一次节前安全警示动员和法制宣传,受到旁听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