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少年庭组织学生参加节前庭审教育
作者:沈莉波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254
为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寒假前的法制教育,
本案被告人唐某、罗某两人到无锡找工作,因身份证丢失而难以谋到合适的职业。在身上的钱都花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实施抢劫犯罪。与其他抢劫犯罪不同的是被告人唐某在抢劫过程中,一般只拿被害人少量钱财,如有150元的,只拿50元,而将一百元还给被害人,因为他认为自己只需要这么多。体现其主观恶性有别于其他拦路抢劫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然而,在深夜抢劫单身女子,给被害人和当地居民都造成了很大的恐慌。本案两被告人分别参与抢劫三次和一次,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庭审结束后,北塘区检察院、街道社工、北塘法院分别对两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让被告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希望他们从中深刻吸取教训,真正悔悟。还教育两被告人能够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好好改造,以后多学习法律知识,将来能为家庭社会多做贡献。法庭教育中,同样也告诫了参加旁听的社区中小学生,让他们远离犯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安全健康的过好这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