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作者:薛绍军 丁扣萍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317
建湖法院在春节前后,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据统计,该院自2月份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已执结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件37件,执结标的达167万余元。
进入2月份后,许多在外经商、外出务工的育龄夫妇陆续回家过节,该院迅速制定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计划,指派行政审判庭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执行。为确保专项执行工作取得实效,专门调配法警、配备车辆参与执行,为专项执行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一方面,结合部分“超生户”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和释法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向“超生户”的亲属、邻居宣传法律,传递信息,让其告知被执行对象只有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才是正确的选择,引导广大超生对象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划拔、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对有能力履行、经反复明理析法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以及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态度恶历抗拒执行的超生对象,果断实施司法拘留,力争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农村居民居住稀散,法院难以了解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信息的现状,该院加强与县计生委、镇计生服务中心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家住建湖县建阳镇某村的黄某,2006年其妻生育二孩后即外出经商,无法查找其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