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大盗”盗窃 27年五进宫 23年牢狱中度过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09 浏览次数:369
51岁的无业人士朱某,在一年时间内疯狂盗窃千余米通信电缆,昨天,这名电缆大盗被靖江法院判刑八年六个月。1985年以来,朱某已先后盗窃作案数十次,前后四次因盗窃罪或诈骗罪共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27年来基本上在监狱度过,这次已是他第五次被判入狱。
2007年12月,朱某第四次刑满释放后,回到老家靖江市西来镇。过了大半年,一直没找工作的朱某四处游荡,眼见回收废旧电缆的人收入不错,有利可图,朱某便动起了歪脑筋。“要是能弄到没有本钱的电缆拿去卖,那岂不是赚得更多?”有了这种想法,朱某就开始做起了偷电缆的准备工作,买来了攀爬电线杆的专用工具和剪割电缆的锯弓。
经过一番“踩点”,朱某将目标选择在自己熟悉的西来镇各个村埭。
尝到甜头的朱某开始了疯狂盗窃,每隔十天左右的时间,他就会在深夜摸到西来镇的某个村落,爬到电线杆上锯电缆,前后一共偷窃了15次,共计违法所得4万余元。
2009年1月底,西来镇永胜村西十圩埭的很多住户开始抱怨,为什么固定电话老是出现通信中断。据电信部门的维修工介绍,每次盗割电缆发生后,电信部门都会迅速补上新电缆,可没过多久又被偷,那段时间,电信部门保修电话都要被打爆了。电缆为何屡屡被盗?我市警方、电信和供电部门组成联合巡逻小组,身着便衣,深入村间埭头,势必要将窃贼抓获。
他肯定在说谎!一个捡到电缆的人怎么可能还带锯弓?巡逻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上级部门,得到警方配合后,巡逻人员立即根据朱某提供的名字和地址,连夜找到了朱某家。此时,朱某也正好扛着电缆回到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朱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经查,朱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于198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惯窃罪、诈骗罪于1989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昨天,被告人朱某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犯有盗窃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