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梁岔庭“四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案件审执效果
作者:汪守建 发布时间:2010-02-09 浏览次数:242
春节临近,梁岔法庭采取四项措施,积极与立案庭、执行局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该庭自1月份以来共受理了1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结案,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5%。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该庭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庭干警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群策群力,用实际行动依法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开展的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对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庭长亲自办理,加强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的力度。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司法救助。该庭积极与立案庭、执行局密切配合,立案、审理和执行三阶段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及时受理、立即审理、快速执行,为农民工维权设立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服务。另外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及时请示院领导,一律缓交、免交诉讼、执行费。
三是精心审理,着重调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精心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力求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强化法律释明工作,确保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和矛调中心的联动效能,紧密协作,开展重点、难点案件的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工作。
四是协助执行,确保案结事了。该庭组织专门力量配合执行局协助执行,用足用活措施,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结率达到100%。对农民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案件,从宽掌握担保条件,优先保全;对于农民工申请先予执行的,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于因建设单位等第三人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第三人先行支付或在裁定限期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