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防懒、防松、防滞不让积案“抬头”
作者:黄永进 发布时间:2010-02-09 浏览次数:251
江阴法院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将2007年前的所有积案清理完毕,成效较好,活动结束以来的几个月中,该院又提出 “三严防”方针,努力防止作风懒惰、联动松懈、机制停滞,仍保持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形成的好的作风、好的机制、好的做法,继续保持清积良好势头,平均每月执结2008年以来的积案52件。
首先是严防干劲不足积案反弹。从去年11月开始,执行条线就在表彰执行干警辛勤付出的基础上,与干警共同分析形势,使大家认识到本次圆满完成了上级任务,很重要一点是干劲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积案不可避免还会产生,但必须尽量减少,要防止懒惰思想。执行干警无人有歇一歇的念头,都表示要继续奋斗,因此干劲不减,主动加班,早出晚归,猛下苦功,每月人均加班5日,对2008年以来的积案再次实行“四定一包”,全力执行。
其次是严防联动松懈再回“执行难”。该院认为法院单独执行是“执行难”的重要因素。因此高度重视执行联动,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结束后,努力巩固联动基础,与公安、银行、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强联系,使他们继续积极协助法院开展积案清理和新案执行工作,积极向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对执行专项救助资金的投入,确保少数生活特别困难的积案权利人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在元旦和农历年前,又向31个困难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谏言,通过有关会议努力倡导社会诚信并关注执行。对基层协助网络用心维护,执行积案中得到的协助继续增多。
同时严防机制不落实不创新影响执行发展。该院深刻认识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认为机制建设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成果,要认真用好机制,因此在两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一是防止已有机制不执行而半途而废。因而在执行实施、裁决、结案审批等关键环节上注意严格要求,倒逼执行人员按机制规范执行,特别是对积案,更严格要求适用已有机制彻查财产,穷尽措施。二是防止机制创新停滞半途而废。该院认为虽然在清积活动中已经全面建立长效机制,但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执行工作也要不断发展,因此根据实际继续大胆创新,并细化制度,正以人为本,不断研究新的机制,《积案清理中做好稳定工作的意见》等已在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