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审结全省首例诈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案
作者:何寿青 陈兆辉 发布时间:2010-02-09 浏览次数:427
被告人吴某等4人从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虚构治疗事实,利用伪造医疗发票,共骗取新农合基金补偿款67万余元,
吴某家住高邮大桥村,平日靠种田维持生活。2008年7月,吴某的妻子不幸得了宫颈癌,在别人的介绍下,吴某带妻子来到了江苏省肿瘤医院治病。吴某在医院厕所内看到了“出售门诊医疗费、住院费发票”的小广告,他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勾结上了制售虚假发票的付某一伙。第二天,付某就替吴某办理好1万多元的发票及假手续。随后,吴某拿着发票及手续回高邮报销,骗得第一笔报销费用4000多元。
第一次诈骗得手后,吴某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他相熟的朋友吕某等。2008年7
月之后,吴某多次让吕某带着医疗证,谎称家人患癌症或者肾病等重症,拿着他购得假冒的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住院发票,伪造的药品明细表,出院记录等一系列的证明,到高邮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销。一年间,吴某共从付某处买了60万张假发票,合计金额204万元,到高邮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销,骗取补偿金67万余元。
接连的报销,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开始怀疑。同时村民反映,吴某等人家里并不宽裕,压根拿不出200多万元来看病。接到举报后,高邮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吴某等人报销的医疗发票均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