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上午9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的“楚州10.31醉驾案”在楚州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案庭审吸引了包括扬子晚报、淮海晚报、新浪网、中国新闻网等诸多媒体记者前来采访。

 

去年1031日中午,被告人杜军在楚州区城区一家酒店喝酒,酒后到浴室洗澡。当日1740分,杜军驾驶苏HBU790小型客车回家,当其驾车沿楚州区306县道(楚流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朱桥镇周庄村附近时,因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车辆右侧撞击到同方向在路边行走的被害人苏广泽(15岁)、张义(16岁)、徐洋(13岁)及苏洋(12岁),造成苏广泽、张义、徐洋三人当场死亡。经淮安市公安局楚州分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杜军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该事故发生时正值全国严厉打击酒驾期间,事故在当地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并引起了《扬子晚报》、《淮海商报》等诸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该案公诉到楚州法院后,数家媒体联系该院表达了采访要求,该院领导得知此情况后,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做好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办公室根据新闻宣传纪律制度向上级法院宣传主管部门作了请示,并根据上级领导和本院分管副院长的指示精心做好媒体登记、采访证发放、场地准备和事项通知等新闻采访接待准备工作。25日上午,扬子晚报、淮海晚报、新浪网、中国新闻网等诸多媒体记者悉数到场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了采访工作。

 

26,《扬子晚报》、《淮海晚报》以整版的篇幅对该案庭审进行了报道,中国新闻网,新浪网等亦作出报道。该案庭审经报道后,引发全国媒体关注,人民网,正义网等国家级主流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网易、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和全国数十家地方媒体亦进行了转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