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管辖徐州市鼓楼区和经济开发区两区,两区总面积200平方公里、人口45万,仅开发区所辖企业1000多家,徐工集团、利勃海尔等大型企业均在开发区。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我院在延伸司法职能,实现“三保”目标,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社会稳定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广泛深入,扎实推进,全面开展能动司法工作

 

一是大张旗鼓开展“法官五进”活动。按照省市法院要求,近两年我院先后组织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共计162次,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活动。“法官五进”,不仅宣传了法律,及时就地解决了纠纷,还使我们及时了解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缩小了人民群众和法院的心理距离。

 

二是全力做好企业“保增长”的司法应对。首先审理好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关注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依法扶持、帮助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其次依法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对“弃企逃债”案件,采取及时有效的保全措施,防止其转移资产;对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查封财产时尽量使用“活封”,给企业“留出路”、“找活路”。再次,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先后走访了徐工集团、江苏中能硅业公司等近百家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消除纠纷隐患。两年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4份、发司法建议67份,受到企业欢迎。

 

二、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

 

联合鼓楼区、开发区在我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两区各派5名常驻调解员负责民事简易案件的诉前调解。今年110月,调解室工作共收案1425件,结案324件,一部分分流到司法所;大大缓解了审判压力,法院收案连年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今年为零增长;许多当事人对诉调中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非常满意。 8月份,市中院在我院召开“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现场会”,肯定了我院的做法。

 

三、加大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力度。

 

去年以来,我院群体性纠纷近千件,占收案数的9.8%;我院建立了承办人、庭长、院长统一协调,借助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共克难题的机制,对此类案件,“优先协调、优先调解”,95%的案件调解结案,以较少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四、充分发挥司法超前服务、预防引导的作用,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将审判案件、法制教育和权益保护相结合,建立了多个青少年维权基地,用孟母精神、法官妈妈和少年犯母亲之爱教育感化失足少年,为失学少年犯解决复学、升学问题,给流浪儿童寻找新家,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创建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执行工作中既保护申请人权益,也做好法律释明,维护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实行司法救助,两年来发放执行救助金近30万元。

 

五、注重实效,着力发展,能动司法取得初步成绩

 

扎实的工作,密切了法院和群众的关系、增强了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信心,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也提升了我院审判工作和能动司法的水平。今年9月我院在全省“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经验交流会”作经验介绍;省高院公院长、胡院长、市委常委秦景安等领导先后对我院能动司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以“徐州鼓楼能动司法获赞誉”为题报道我院工作,引起广泛好评。

 

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保持能动司法的有效性和长效性,进一步丰富司法措施、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