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六一”前夕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朱倩 孙庚 发布时间:2012-05-29 浏览次数:286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阜宁派出多名资深法官分赴多所学校,为少年儿童们送去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
法制课上,该院法官们结合自身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以及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发生这三个方面,为学生们讲述了未成年人在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常识,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阜宁法院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功效,并积极配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