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印章获刑
作者:陈文婧 发布时间:2010-02-05 浏览次数:532
随着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公司的种类、数量不断增长且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公司印章的价值也日益显现。王某为一己之私,多次伪造公司印章。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管制一年。
2005年,王某为承接工程及收取工程款,伪造“南通市某公司”印章、“南通市某办事处财务专用章”和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的印章,并在承接“某排水工程”、“某商住楼工程”、“某宾馆改扩建工程”时使用。2006年,王某伪造“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并在收取“某工业园工程”工程款时使用;伪造“某劳务有限公司”印章、“某劳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代表“秦某”的印章,并在承接“某综合项目工程”时使用。2008年,王某伪造“某劳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收取“某花园工程”工程款时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