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于千里之外。近日,靖江法院斜桥法庭法官赴山东东营,为靖江市开发区的江苏长新冶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简称长新公司)成功追回欠款106万余元。当承办法官刘炳涛将银行汇票交给该公司负责人时,老板沙建军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双手接过并连称谢谢。
被告某石油钢管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东营的大企业,该公司拖欠靖江市耐尔集团货款1065000元,2009年12月,该公司承诺向耐尔公司开具到期日为2010年4月3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月,耐尔集团将债权转让给长新公司并发函通知该石油钢管有限公司,然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不履行。
2010年1月22日,长新公司向靖江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承办人刘炳涛接案后与法警孙渝牺牲休息时间,经过一天奔波于星期日晚赶到济南,并于星期一一早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及山东省工商局查询该石油钢管公司的银行开户及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完成上述工作后,又驱车数小时赶往东营。到达东营次日,刘炳涛与孙渝连跑几家银行,顺利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110万元。至此,财产保全任务已经完成,原本可以回靖江后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刘炳涛考虑到长新公司年底资金紧张,能否就地调解并带回欠款,遂决定登门送达,该石油钢管有限公司管理处工作人员田某接待后,以公司主要负责人均不在家为由敷衍,并拒绝接受。刘炳涛遂决定留置送达,在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后,留下手机号码,并要求他尽快向公司负责人电话汇报后告知结果。但直至当日晚,一直未等到消息。由于到年底事务较多,刘炳涛与孙瑜商量后决定回靖江后再电话沟通。
1月27日早上,当刘法官与孙渝返程3小时后,刘炳涛接到田某电话,询问是否能在开庭前解冻,刘炳涛当即表示可以协商调解后解冻,但田某称公司老总要到28日早上回公司才能确定是否同意调解。刘炳涛与孙渝在高速公路上紧急商量后果断决定掉头再赴东营。28日一早,两人在该石油钢管有限公司上班时间赶到,在与公司老总见面后晓以利弊,并开展艰难的调解,经过一天的调解工作,该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付款并开具汇票。当两人拿到汇票时,已是当日晚六时。
长新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从未与法院打过交道,通过这次诉讼,懂得以后要依靠法院保架护航,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公司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