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一农民雇人砍伐自己种植的树,却被以犯滥伐林木罪罚款4000元。近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犯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封某罚金4000元。

 

被告人封某,男,195665生,汉族,小学文化,系小尖镇农民。20091014,被告人封祥军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砍伐其种植在黄响路东侧的林木80棵。经响水县林业局鉴定,被砍伐的意杨树80棵,活立木材积为21.4907立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封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封某犯滥伐林木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封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环境资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