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诉离婚 平民法官调和好
作者:戴凌洁 发布时间:2010-02-04 浏览次数:379
花甲老人在晚年不顾亲人的反对和世俗的压力,重新组织了新的家庭。但婚后渐渐发现因两人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小摩擦不断,甚至常常发生争吵,导致感情不和,最终将自己的老伴诉至法院,想结束这段本该十分幸福的花甲之婚。在承办法官的细心劝导和调解下,使两位老人重归于好。
赵某是一位乡村退休老师,在2000年年初痛苦丧偶。同年的5月份,同村邰某的丈夫因病去世。两家原本就是朋友,其后赵某一直帮着邰某料理家里的一些琐事和农活,2001年两人不顾双方家人的反对登记结婚了。但婚后不久,赵某发现两人在很多事情上都不能达成共识,自己每月有三千多元的退休金,邰某没有经济收入,经常向自己要钱,两人也因此频繁发生争吵。2006年12月起,因邰某去镇江儿子家照顾待产的儿媳妇和之后出生的孙子,回家较少,双方感情逐渐疏远。这使赵某觉得邰某只是想要自己的钱而并非真心想和自己相伴到老,产生了误解,再三考虑之下,赵某将邰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但是邰某并不同意离婚。
法官在了解了案情后,细心地发现双方的矛盾并不大,还是应该挽回这段花甲之婚。于是分别与两位老人谈话做工作,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劝导双方,化解双方的矛盾。同时也和两位老人的子女沟通,希望他们能劝劝自己的父母,毕竟两位老人都已到花甲之年,当初因为二婚晚年结合也是缘分,况且两人年岁已高,一起生活可以相互有个照应和寄托。最后在法官和双方子女的劝说下终于使赵某平静下来,不再要求离婚,两人都表示以后会好好生活,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