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关注民计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周? 卢凤 发布时间:2010-02-04 浏览次数:250
人民群众是国家力量与智慧的源泉,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慰冷暖放在心上,为此,江阴法院坚持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计民生作为该院的重要职责,下力量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与民计民生有关案件的审理。江阴法院高度重视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倡导平等和谐的民生环境。2009年,该院依法审结离婚、抚育、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249件,有力地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该院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两个驻点巡回审判庭2009全年审结案件981件,同比增长28.9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生存与发展;也及时为事故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全力缓解执行难。江阴法院首先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健全,该院与公安、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强化。其次,该院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规范执行款物交接手续,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再次,该院进一步加大制裁力度,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和阻扰执行的案外人实施司法拘留,并对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2009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448件,执结5896 件,同比分别上升11.9%和15.4%,执结标的总额5.98亿元,执结率为78.88%。
三是逐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江阴法院构建了全程救助体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立案阶段,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确保其打得起官司;在审判阶段,为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护其诉讼权利;在执行阶段,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发放救助款。同时,该院认真执行《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