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姜院长:您好!在您的亲自过问下,在贵院执行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欠债人(被执行人)上海某公司拖欠我们两年多的欠款终于追回来了,在此,我们特向姜院长及执行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姜院长对一个不曾相识又从未见过面的普通老百姓的来信给予如此重视,我们当事人深为感动!再一次的谢谢您! 当事人李文昭”

这是20081225,常州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在院长电子信箱里收到的一封感谢信。当事人李文昭的这封表扬信,透着真情和感激,姜洪鲁院长看完后,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拿出了院长信箱办理登记本,在李文昭案件那页上写上批注,“当事人对执行局工作的表扬和感谢,望执行局在工作中更加地努力,取得更好的群众满意度。”写完后,姜洪鲁院长不由回想起二个月前,也收到过李文昭一封信,但那却是封投诉信。

当事人李文昭究竟为何投诉?这还要从一起曲折的案件执行说起,2007年底常州中级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确定了李文昭等三人对上海某公司的财产权利,因被执行人上海XX公司未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将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溧阳市乡下一个80多岁的老太,公司地址也转移到上海远郊的一所破旧的小屋内,公司因此便再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更为嚣张的是,被执行人在原公司名中加了2个字,申请注册了新公司,仍在原址办公,很显然被执行人熟知法律,并事先有准备有预谋。该案件承办人虽然三赴上海,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徐某就是避而不见,最后连法院的信函也因查无此公司被退回,执行陷入困难境地。而此时被执行人竟向本院及上级法院有关部门检举指责承办人办案不公等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到执行款的李文昭等人也通过常州中级法院在媒体公布的院长信箱直接向姜洪鲁院长告状,姜洪鲁院长对案件十分重视,当即要求执行局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并限定执结期限。执行局很快便组织精干警力,20081015,由执行局领导带队一行七人驱车两辆再战上海。第一天,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执行人员前往多个被执行人经常出没的场所进行摸底,并派人去当地工商所查找被执行人变更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一系列相关资料。在准备充分后,第二天早上六点,执行人员便在被执行人办公楼附近守候。早上八点,被执行人徐某大摇大摆走进办公大楼。执行人员兵分三路,对办公大楼实施了包围,大楼楼梯、电梯入口、地下停车通道处都分别有人把守。一名着便服的执行人员,以咨询业务为由向被执行人公司的员工打听徐某所在。才进公司大门的徐某很是“机灵”,听到外面有陌生人来访,便脚底抹油准备开溜,偷偷从另一个办公室出去直奔电梯,恰好被守在电梯处的执行人员逮了个正着。

被执行人徐某见到突如其来的常州中级法院执行人员时非常惊讶,百般抵赖,于是执行人员在当地法院同志的配合下,将其强制带走。谈话中,被执行人还企图以公司法人已变更为由,妄想推掉之前一切债务蒙混过关。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执行人员会心一笑,向被执行人徐某出示了三份证据,其一是20081月常州中级法院该案启动执行程序的文书;其二是被执行人徐某2008414的检举信;其三是被执行人原公司2008421在工商登记变更法定代理人的文件。“你变更法定代理人的时候似乎晚了点啦!421日前企业法人可还是你哦!你说这之前的债务是不是还和你无关啊?”执行人员用调侃地口气问道。

面对桌上一系列的证据,被执行人徐某彻底傻眼了,老老实实地承认了错误,并在当天现金支付了第一笔执行款,并承诺其余款项将在二个月内付清,同时对其向本院及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失实检举一事做了解释和道歉。

二个月后,李文昭被通知到法院领取最后一笔执行款,他激动地说,“二年多的欠款,法院二个月就全额执结了,能有这么快,我做梦都不敢想。说实话,我当初写投诉信,只是图个口舌之快,言语不当的地方,还请多包涵。回去后,我一定要写封感谢信到院长信箱表达我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