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聊天工具 真情感化怨偶-射阳法院巧用QQ调结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王磊 丁旦 发布时间:2010-02-03 浏览次数:405
“太感谢你了,丁法官!你们手里那么多案件,对我们还是这么尽心尽责,下班时间还在QQ上做我们工作,我们一定会好好过的!”这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撤诉后,向射阳法院耦耕法庭法官丁旦说的话。
日前,射阳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丁旦没有按部就班一判了事,而是巧妙借助QQ聊天工具,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终感化当事人,使案件得以圆满处理,一对怨偶也最终重归于好。
被告董某,27岁,系安徽人,于2005年经人介绍与射阳县千秋镇的原告陈某相识恋爱,后入赘陈家,2006年生一男孩,之后两人一同在上海打工。婚初双方感情一直很好,2005年董某做生意亏损后,一直没有找到恰当的工作,偶尔在一些工地做短工上夜班,遂让陈某日渐感到受了冷落。陈某于2009年初在上海起诉离婚因董某无暂住证而未被受理,便于2009年7月诉至射阳法院。该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是27岁的见习审判员丁旦。在充分了解到原、被告没有本质矛盾后,丁旦积极与被告董某进行了电话联系,首先动员其回射阳应诉,但董某一直不同意,并坚称与原告感情很好,只是很久未在一起共同生活,不同意离婚。丁旦运用同龄人的优势,考虑到双方均为年轻人,要来了双方当事人的QQ号码,利用下班的时间,在QQ上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化解双方的冲突,平息他们的情绪。同时,丁旦还在自己的QQ空间里加载了大量关于婚姻双方相处艺术、家庭责任承担的文章,邀请双方当事人阅读。最终,陈某和董某体会到了法官的良苦用心,双方握手言和,陈某到法院撤回了起诉。在向丁法官表示谢意的同时,双方也表示会珍惜感情,好好相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