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滨江法庭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作者:任方亮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0-02-03 浏览次数:328
江阴法院滨江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辖区经济带来的影响,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各项举措,将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目的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将司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积极稳妥处理好涉企、涉金融类案件。该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避免涉案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对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尽力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情势变更造成契约未正常履行的情形,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调整双方利益关系,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新协商,订立合同。
在审理原告江阴某印染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印染厂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时,原告因被告未按期付款而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并确认被告物权请求返还定金,法庭了解到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怠于履行发货前的付款义务,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导致暂时性周转困难,现其已恢复付款能力。本着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调解,促使双方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重新订立合同,达到了双赢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贯彻省高院《关于在全省人民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工程活动,法庭法官先后到辖区内的新长江实业集团公司、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同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员工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对涉诉企业的案件进行回访。受访企业纷纷对法官的来访表示欢迎,并表示法官的讲解提示与解惑释疑对企业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风险的防范均起到重要作用,令企业受益匪浅。
在由滨江法庭、云亭镇司法所、云亭镇社会劳动保障所共同主办的法律讲座活动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