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在大调解机制下,拓宽诉讼调解思路,探索新的有效的调解方法,尝试推行“庭前多问一句话、庭上多讲一句话,庭后多劝一句话”“三句话”工作法,促进诉讼调解和解,取得初步成效。一月份全院民商事案件共结案 76件,其中调解和解案件49件,调撤率达64.47%

 

一、“庭前多问一句话”。要求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与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电话沟通一次,一方面落实当事人送达地址、开庭时间等,另一方面征询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如双方均有意调解,承办法官可于庭前召集双方先行调解,或者要求双方充分准备调解方案,以便节省开庭调解时间,提升调解效果。

 

二、“庭上多讲一句话”。要求审判长在庭审辩论结束后、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之前,就本案争议起因、争议事项等做简短小结,耐心辨法析理,提示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走和解调解之路。这样做既可以缓和庭审辩论时的紧张气氛,又可以提醒各方当事人理性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或过错,了解法院对争议问题的初步认识。

 

三、 “庭后多劝一句话”。要求承办法官不能把庭上征询调解意愿仅仅作为一项程序要求,在庭审结束后不轻易放弃调解努力,根据案件事实,有的放矢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