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妇女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留下一家老小生活无依,于是死者亲属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宜兴法院和桥法庭的法官通过积极协调,终于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以调解的形式圆满结案,并将32万余元的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解了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

 

200986晚,陆某与王某驾驶的普通客车相撞,陆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重大的交通事故无情地剥夺了陆某的生命,也给她的家庭带来不小的创伤。原来,陆某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五口生活拮据,老母亲已经病危,卧床不起,其儿子在一次工伤事故中脸部又遭严重烧伤,现已失明,没有收入来源。陆某的突然离去对这个经济本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讨赔偿,陆某的母亲、丈夫、儿子和女儿一起将王某以及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原告家庭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将原告家庭的困难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希望能在最大限度内给予原告帮助。经过法官的积极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付原告人民币30万元,王某赔偿原告22056.7元。肇事司机王某的2万余元赔偿款当庭作了赔付。之后,承办法官又及时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并考虑到原告家庭的特殊困难,法官亲自将30万元赔偿款送至原告家中。

 

今年以来,宜兴法院和桥法庭受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经达到一百多起。为了确保这些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和桥法庭投入专门审判力量,大部分案件经调解或判决后当事人均自动履行了义务,少数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法庭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及时将赔偿款执行到位,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