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强化五项措施缩短办案周期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11-28 浏览次数:77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针对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为防止年终案件出现积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增强全院干警审限意识。该院制定了《审限警示制度》、《超审限通报和处理办法》制度,严格审限管理和监督,在案件审限运行上,建立了案件运转阶段责任负责制,使案件从立案、排期开庭、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庭长和分管副院长签发以及文书打印、送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人,增强了全院上下“快办案、办快案”的意识,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开展办案竞赛评比活动。通过开展“百日办案竞赛”、“年终评比办案能手”等活动,对各审判业务庭的结案率、调解撤诉率等办案指标进行考核评先,在全院迅速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三是缩减司法鉴定评估周期。制定了诉前司法鉴定、评估、审计工作机制规定,对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立案庭在3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司法鉴定组登记,司法鉴定组在3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指定地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四是成立案调解和速裁庭。在立案庭设立调解室,对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即时调解;同时在案件相对较多的民一庭设立了速裁庭,由庭长在分案时把关,按繁简分流的原则,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交由速裁庭专门审理,使简单的民商事案件立案后直接进入调解速裁程序,以缩短办案周期,加快了办案节奏。
五是实行案件催办制度。在实行分案和结案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对分配到法官手中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编制图表反映每位办案人员的进度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案件下发催办通知书,及时督促执行员加大审判力度,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