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审判调解”显成效
作者:宋艳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618
本网南通讯:随着苏通大桥的通车,外来人口的大量涌进,开发区的经济迅猛发展,同时开发区的民事、刑事案件数量同期相比成倍的增长。开发区法院为缓解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矛盾,积极探索“审判调解”机制,切实贯彻以调解、撤诉的方式解决民事、刑事自诉纠纷,着力创新调解方法、拓宽调解空间,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开发区的和谐与稳定。
今年1-10月份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35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871件,调撤率达70.53%,位居南通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吃透案情,取信于当事人。
审判信为先,俗话说“民无信,官则不立”,案件调解成功的第一步是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此基础上才能给调解开个好头。吃透案情也是该院法官调解成功率高的一大要素,在调解前充分了解、熟悉案情,吃准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及差距,找准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这样在调解时就可以讲得头头是道,容易摸清当事人的诉讼意图及接受底线,在调解时少走弯路,也能令当事人倍感信服。
二、情理兼容,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
该院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杜绝“冷硬横烦推”等衙门作风,同时注重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以态度真诚、语气平和、立场中立的工作作风感染当事人。
在调解过程中,平等的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让当事人把话说透,从言谈中注意捕捉双方当事人心中的隔阂或友谊,弄清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调和对立情绪,缓和凝重的法庭气氛,这样不仅能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还使当事人倍感到法庭庄严而不失柔和,法官威严而通情达理,易于对案解案。
三、诉调对接,巧借外力资源。
该院积极主动加强同基层民调组织、当事人亲属的联系,在必要时适时邀请人民调解员或当事人亲属到场协助法院调解。在办案中,很可能遇到托人打招呼的现象,此时可以草船借箭的方式,让托情打招呼者去给当事人讲法、讲理、讲情,较法官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效果好。
该院还将包括离婚纠纷,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纠纷,继承、收养纠纷,相邻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买卖、民间借贷、借用等普通民事纠纷与区大调解中心建立联调机制、备案机制,借助大调解中心的基层群众性力量,化解大量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案件、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