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日前,从南通中院获悉,近五年来,南通两级法院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法院经费收入呈逐年上升态势;诉讼费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 化的轨道。全市法院的诉讼费收入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直接缴入国库,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管理能力逐步加强,随着部门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对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科学管理资 金,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财政拨款在法院系统经费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法院部门预算基本能够满足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为帮助各基层法院建立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按照省财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制定全省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中院及时会 同财政局、检察院制定了我市基层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该《意见》的制定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在全省13个中级法院中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为促进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全市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奠定了基础。全市法院积极适应诉讼费收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诉讼 费用交纳办法》,切实做到“无明文规定不收费”。着力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励行节约,使经费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

中央财政拨付专款用于补助地方法院,开辟了一条法院经费保障的新渠道,对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该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开支 范围执行,并制订具体使用规定,细化支出项目和开支范围,设定专项支出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