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善于与人沟通
作者:曹士平 发布时间:2007-11-13 浏览次数:1885
国庆节前夕,政治处陈主任亲临我的办公室,交给我一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内刊《海潮》,指着第40页上的《一名老法官关于沟通的检讨与经验》一文,郑重地吩咐:“你把这篇文章学一下,写个体会;8号一上班,就把书还给我。”当晚,我抱着《海潮》把《一名老法官关于沟通的检讨与经验》看了又看。看罢,不禁心潮澎湃,久久难以成眠。
《一名老法官关于沟通的检讨与经验》的作者是全国杰出法官代表宋鱼水同志。今年40岁的宋鱼水工作业绩十分骄人,但其笔下语言却极为平和朴实,充满爱心与期望。她现在是海淀区法院民五庭(原知识产权庭)庭长,却从“沟通”的视角“检讨”自己,并真诚地提出三条“沟通”经验。这些,令38岁的我读后面红耳赤。因为,在“沟通”上我曾一错再错,甚至还固执己见。
2005年秋,我承办的一件法律关系极为简单的赡养纠纷案被二审改判,年终院质委会将该案定性为错案,全院通报,还被扣了200元奖金。为此,我既恼又羞了很长一阵,心中很是不平??质委会事先没有听取我的申辩,定我错案的理由不充分。其实案情真不复杂,原告是个年近七旬的患病老妪,老伴去世多年。她共有两子一女,均已成家。长子从安徽往江苏贩卖牛肉,经济条件不错;排行老二的女儿一家在广西南宁生活,女儿是个律师,女婿是地质矿产院的工程师,家庭条件优越;小儿子则不务正业,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因盗窃被法院判了8年,出狱后不久老母亲帮其娶妻生子,但2005年春又与他人在扬州抢劫被抓(庭后被证实)。一直与小儿子生活的老妪在小儿子被抓后,为生活琐事与大儿媳发生矛盾,遂把长子告上法庭,打起赡养官司。法庭上,老妪提出由于次子被抓走了,要求长子承担其一半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另一半由女儿承担),而长子则辩称弟妹均有赡养义务,只同意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考虑到执行效果,我没有当庭宣判,想冷一下再组织调解。当晚我打电话给老人的女儿,希望她能从中调和,女儿很爽快,她表示愿意承担母亲的全部赡养费用,或者把母亲接过去生活,但觉得兄嫂有些忘恩负义。过了三四天,我把双方当事人再次通知到法庭进行调解,但任凭怎么劝说,双方都不肯让步,于是我当庭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三分之一的赡养费用。第二天一大早,老人的弟弟赶到法庭,送去一份扬州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老人的次子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老人对赡养案件提出上诉,泰州中院认为老人次子事实上无法对母亲尽赡养义务,故改判由长子承担二分之一的赡养费用。
被定为错案后,我提出在我作出一审判决时,原告次子被判死缓的事实,仅有原告的口头陈述,原告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并没有举证;况且经事后向扬州中院求证,在泰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原告次子抢劫案尚在省高院二审之中(尽管最后裁定维持了原判),根据刑法无罪推定原则,其时原告次子罪刑尚不能确定。因此,无论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还是从无罪推定原则分析,赡养案件的一审判决均无违法之处。所以,一段时间内我都耿耿于怀。
现在读了宋法官的“检讨”后,我幡然醒悟??“他们不体谅当事人是态度问题,但昨天认识到,不是态度问题,是态度之外的经历、经验、能力问题”(宋法官语)。是的,作为出身于农村的我来说,“进入法院”大门后,十几年又一直呆在老区法庭,对农民的感情十分浓厚,不会耍态度,但怎么连一件简单的赡养案还判错了呢?答案就在“态度之外的经历、经验、能力问题”,说到底,就是缺乏与当事人的沟通艺术。试想,如果那位原告老人提出因小儿子被抓所以要求长子承担一半费用时,我重新指定一个举证期限,或者查明老人提供的证据线索与扬州中院联系一下,然后中止诉讼,那么结案效果肯定就不一样了。正由于我当时没有这样的意识,所以没有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没有与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当地派出所沟通,也没有与扬州中院沟通。不沟通,当然容易犯主观主义。如今,我反思后气顺了??作为一名法官,被定了错案后尚心存不快,那么当事人接到一个不当判决,心里怎能愉快又怎能服气呢?又岂能抱怨其上诉上访呢?!所以,法官应懂得沟通的艺术学问,学会与当事人换位思考。
除了要会与当事人沟通外,法官还要善于跟领导和同事沟通。宋鱼水法官在文中说:“事实上,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习惯,同代人也有个性化的习惯,对习惯越了解越有利于开展与同事们的工作和法官对当事人的工作,这就是善解人意的工作。”我进入法院十五六年了,也已近不惑之年。过去有段时期,我一直认为自己运气差,其实不然。
记得九十代初刚从学校毕业时,我曾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不甘平庸,渴望进步。然而,后来一路的坎坷击碎了我的幻想。刚拿到报到证时,听说让我到人手紧缺的经济庭当书记员,可等了一段时间,却让我去了顾高法庭。这一去不要紧,让我从20出头趟过30出头,其间换了三任院长、四任庭长。羞人的是,那十多年,我竟没机会乘过一次飞机、火车,与初任申寿珏师傅仅出过三次差,都是为同一起重婚案到上海郊区取证、缉拿被告人,这也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但坐井观天的我却用双脚把法庭所辖6个乡镇144个自然村丈量了好多遍。在那4万天,苦点累点倒不怕,怕就怕得不到理解。曾数次请求换个庭室,但屡屡受挫。长期的一庭生活造成无数的尴尬,例证之一??小孩上幼儿园在城区连个熟人都找不着。于是,我打心里对有些领导不解。2002年底终于挪了一下窝,到了行政庭,关系顺畅了,眼界开阔了,心情好多了,也有了些“运气”??1年内通过自考取得南大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2年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年内得到任用,4年内被招录为苏大法硕在职研究生。05、06年,同岗同位法官业绩相比均获综合第一。
说句心里话,对03年前后两段时期的我??我曾困惑不解:前十多年似乎在档案里过的,有些人还不相识;近几年逐步为大家所了解。这是为什么?读了《一名老法官关于沟通的检讨与经验》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过去我总是按照年轻人的做事标准来对待老庭长们部署的工作,而两任老庭长又有他们那一代人的习惯定式,结果上下之间不能形成同频共振;“进城”后,我有机会向机关里的同事们学习做人做事的好方法,结果领导满意了,自己心情也好起来了,尽管在法庭时患上了令人讨厌的肩周炎。
专家认为,沟通就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思想、情感,以建立、巩固人际关系的过程。沟通是架在人们心灵上的桥梁。现代社会沟通行动理论强调,必须致力建构一个可沟通的社会,才是化解社会冲突,走出消极悲观的出路。
《礼记》云: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只有用心沟通才会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受到生活的和谐与美感。嘤嘤其鸣,求其友声,呼出自己的心声,不失为人的一种进取与自信。因为缺乏沟通,我曾苦闷不已,困惑不前,枉度十多年黄金般的青春光阴,追悔莫及;如今,我是一名法官,必须用真诚、爱心去倾听每位当事人的倾诉,用公平正义、道德情理去融化当事人冰冷的心结。
十几年的基层法庭生活告诉我,民众对法律正义观的理解更多地来源于一种经验感觉中的“直觉正义”和“天经地义”,当发现法院的判决与他们的感觉和经验相违背时,他们就会觉得法院是不公正的,法律是不可信的。所以,有经验的法官总是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唠叼”,与当事人形成交流互动,探准当事人内心真实需求,灵活地在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之间,在法意与民情之间进行某种平衡与妥协,巧妙地、智慧地将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生活经验、社会常识有机地揉和在一起,让当事人明白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许,这就是一名称职法官需要掌握的沟通学问。
随感随笔,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