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两案合并调解重实效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16 浏览次数:696
本网苏州讯:近日,昆山法院将审理的两起案件合并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7年1月,福建某线缆公司在昆山某机械公司按其要求制作交付了两套定作的设备后,分别结欠货款18000余元和19000余元。因屡遭拒付,昆山公司于9月就该两套设备欠款分别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福建公司不予支付余款,并就两台设备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昆山某机械公司赔偿损失并负责退货,两案反诉标的总额超过40万元,且因福建公司申请质量鉴定,两案进入中止状态。承办法官从两案货款总金额仅38000余元,而两台设备的鉴定费用却高达7万元,诉讼成本高昂且存在诉讼风险着手,细致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缓和对立情绪,纠正原本互不信任、互设戒备的心理,最终促成和解协议:由福建公司一次性支付昆山公司货款18000元,昆山公司为福建公司免费更换一副新的、质量合格的版式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