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盗窃团伙的悲剧
作者:董正远 吴晓宏 发布时间:2009-03-24 浏览次数:846
本网盐城讯:怀孕、哺乳,本是女人人生中的重要时刻。而几名20多岁的贵州籍妇女,有的正在哺乳期,有的身怀六甲,却在江浙两省多个地方盗窃作案数起,案值巨大。近日,大丰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这个盗窃团伙成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去年8月21日早上7点多,大丰市白驹镇小街,一家金店刚刚开门,便迎来几名年轻女子。几个人中,有抱着孩子的,有的是孕妇,她们陆续进店,看着柜台内的饰品。两名抱小孩的女子对柜台内的玉器产生了兴趣,老板取出一盒给她们挑选。两人左挑右拣,一连看了10多件。
由于刚刚开门,老板一心想做成这笔生意,便热情地在一旁介绍着。此时,另两名女子在店内随意走动,看着金器。十几分钟后,两名女子推说价格太高,抱着孩子走出了金店。几个人陆续走出店后,老板转到黄金柜台,一下子懵了,多条项链不见了!
后经确认,这次被盗的项链有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8年8月到9月间,这个盗窃团伙的成员先后在江苏、浙江等地,采取乘隙手段,交叉结伙盗窃作案7起,窃得现金以及金首饰、香烟等物品,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10万多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孕妇、乳母等一般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特殊措施,但对其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她们终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大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几名被告八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个团伙成员交代,她们都来自贵州农村,文化程度不高。她们以为,以孕妇、乳母身份进行盗窃,人们一般不会有什么防范。即使案发后,也不会拿她们怎样。
当她们接到判决书时,几个女子痛哭流涕,为自己的行为痛悔不已。她们也把自己的家庭拖入艰难境地,亲人和孩子都将要面对难以承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