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台法院秉承“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文化育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战略,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被省高院表彰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基层建设建设示范单位;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在最高法院基层建设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做法;综合业绩考评连续5年蝉联盐城基层法院第一。

 

一、提升“三种实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根基

 

(一)依托科技提升司法硬实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助推审判,用信息化服务群众。建成1个标准型科技法庭和11个简约型科技法庭,在盐城地区率先实现庭审影像、声音、记录的“三同步”传输。建立网上诉讼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开庭调解、网上信访投诉;在全省首家开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自主研发国内首个纠纷分流模块,对纠纷进行科学、快捷分流,提升法官办案效能。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

 

(二)依托文化提升司法软实力。以精神文化为魂。大力弘扬“崇法致公,厚德为民”的院训精神,引导干警做到“三远离”:即远离无知,不做不学无术者;远离无识,不做急功近利者;远离无赖,不做缺乏诚信者。以行为文化为镜。积极争创学习型法院,努力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近年来,全院每年在各级媒体上发表调研、信息、宣传文章均超过1000篇。被确定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制度文化为尺。倡导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将制度蕴涵的理念、价值与行为模式渗透到干警心灵。以物态文化为窗。打造以“法”为主题的百米文化长廊,展现法院文化的独特魅力,引导干警和社会公众尊崇法律,追求真善美。

 

(三)依托创新提升司法巧实力。充分发挥“省高院司法改革联系点”的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司法创新。强化对司法创新的引导和激励,设立突出贡献奖,评比创新功臣、创优功臣,以创新凝聚智慧的力量,催生更多的创意,推出更优的创举。近年来,该院16次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会议上介绍法院文化、诉讼服务、人才建设等工作经验。去年7月,院主要领导受最高法院之邀做客新华网,介绍司法改革和创先争优的经验做法。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单位,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确定为全省创先争优重大典型。

 

二、构建“三项机制”,永续基层基础建设动力

 

(一)构建能动司法新机制。建立多层次、动态性的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密切关注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开展调研,适时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扎实开展“法官进百企”活动,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菜单式”服务。主动策应沿海开发战略,选派优秀法官常驻沿海经济区巡回审判庭,“全天候”服务和保障沿海开发。仅去年,东台市委主要领导就先后4次对法院服务大局的成效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二)构建审判管理新机制。积极构建全面、全程、全员审判管理格局,促进审判工作均衡、良性发展。该院主要质效指标保持盐城基层法院最优,多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推行开放式管理。建立“四评”机制,即社会公众评选知名法官、知名律师评析发改案件、专家学者评定精品案件、社会公众评判法律文书。推行精细化管理。出台《加强重大民商事案件审判管理的规定》,对涉及民生、民权等重大案件进行专项管理。推行激励式管理。评比办案之星、调解能手、服务之星,开展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活动,鼓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三)构建人才建设新机制。人才引进上,近年来,共招录南京大学、西南政法等知名院校毕业生46名,其中法学硕士10名。该院研究生法官比例已达23.5%人才培养上,启动一带一“引航工程”,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促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人才使用上,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近年来,共有16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48人(次)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以全省十佳法官喻赤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盐城法院人才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

 

三、打造“三大品牌”,彰显基层基础建设成效

 

(一)打造诉讼服务品牌。秉承“司法有限,真情无限”理念,优化便民诉讼机制。建成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力量最强的诉讼服务中心,设6大区域、16个节点、24名工作人员;同时在6个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上下联动,内外协同,为群众提供贴心、周到、便捷的“门诊式”服务,实现了“八个有”: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约见有人排、咨询有人答、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纠纷有人解。省高院组织全省125家法院现场观摩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最高法院景汉朝副院长、江必新副院长、周泽民主任先后视察,对服务人文化、管理集约化、设施信息化、解纷一体化的诉讼服务“东台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二)打造诉警对接品牌。基层纠纷面广量大,法院与公安均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该院将解决这一难题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在全国法院首创诉警对接机制,有效整合“一庭两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资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派出所处理纠纷时邀请或委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人民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该机制2008年运行以来,已化解各类纠纷2860件,且无一件申请执行,无一件信访投诉,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高法院《工作信息》和《人民法院报》分别予以详细介绍。

 

(三)打造法庭工作品牌。在地方党委的全力支持下,深入推进“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现代型”人民法庭建设,筑牢服务“三农”的阵地。加强法庭基础建设,全院6个法庭的物质装备条件和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显著改善,法庭庭长全部落实副科级。先后有3个法庭被表彰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2名庭长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称号。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对赡养、邻里等纠纷上门开庭,就地调解。近年来,该院人民法庭采用巡回方式审理各类案件3640余件,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