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关口前移监督司法公正
作者:刘龙 发布时间:2008-12-08 浏览次数:483
本网徐州讯:为加强审判工作中的法律监督,邳州法院党组积极探索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监督机制:两院对重大事实、重要证据认定、适用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争议的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热点案件和新类型刑事案件由审委会报经院长同意后,提前发出邀请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该机制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时,可以在会议上对审委会委员的讨论进行监督,对一些实质性问题发表意见,供审委会参考,但不参与表决,体现其监督者的地位。
邳州法院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一个“事前”接受监督的过程,把监督司法公正的关口进一步前移,与此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仔细分析,使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有更加全面的认识,更好地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该办法的实施,促使了大家更全面地吃透案情、准确定性,从而公正裁判;对提高司法决策的民主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和指导模式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